“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扶贫开发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确保“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全省“十二五”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攻坚目标、重点任务、区域重点、责任主体,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贫困地区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十二五”扶贫开发的基础
“十一五”以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甘肃省“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核心,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按期完成了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十二五”扶贫难点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一五”农村扶贫开发成效。
“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上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35.1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27.34亿元,增长25.3%,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9.63亿元(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三西”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增长58.6%;易地搬迁资金14.69亿元,增长3.2%;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38亿元,增长41.5%;天津对口帮扶资金0.9亿元,增长80%;扶贫信贷资金54.5亿元,增长5.5%。重点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易地扶贫搬迁、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灾后恢复重建等扶贫项目,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
——贫困人口持续下降。积极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全省贫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99元,超额完成了2100元的计划任务。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80.0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4.3%下降到14.85%。
——基础条件逐步改善。坚持把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摆在扶贫开发的首位,不断加快水、电、路、田、林、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省贫困地区梯田面积达到2167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71万亩;整修村组道路2.27万公里,解决了521万人、478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3.6万户,易地搬迁6.99万户、35.32万人,劳务移民11.4万人,贫困乡村“行路难”、“吃水难”等突出问题得到较大缓解。
——扶贫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发展草食畜、马铃薯、中药材、果品、瓜菜等特色扶贫产业,全省贫困地区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802万亩,经济林果349万亩,发展优质瓜菜258万亩,中药材202万亩;贫困地区肉牛存栏202万头,肉羊存栏679万只,产业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
——科技扶贫步伐加快。引进推广农村实用技术200多项,完成全膜双垄沟播玉米500万亩,培育科技示范户6.1万户;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17万人次,完成“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培训10.5万人;贫困村校舍和卫生设施得到有效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3%。
——区域开发有序推进。5年实施整村推进3008个,“三个确保”(2010年底前,确保完成人口较少民族、内陆边境距边境线25公里范围内、革命老区县中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按期完成;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试点、“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初见成效,“两州一市”、庆阳革命老区等特困片带扶贫攻坚步伐加快,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全力推进,东西协作、社会帮扶成效明显。
专栏1:“十一五”扶贫规划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 “十一五”预期目标
| “十一五”实际完成
| 减少贫困人口(万人)
| 240
| 280.06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2100
| 2599
| 整村推进(个)
| 3000
| 3008
|
(二)“十一五”扶贫开发的基本经验。
全省扶贫开发始终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在扶贫实践中的基本经验是: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大胆探索各具特色的扶贫开发、脱贫致富之路。
——坚持抓主抓重,重点突破,着力破解贫困地区和贫困农牧民发展中的迫切问题。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扶持特色优势产业两手抓,同步推进生产生活基本条件改善和特色增收产业发展。
——坚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两后生”转移培训等多措并举,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有机结合,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相互促进,创新机制,努力营造“大扶贫”格局。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整合资金,社会参与,群众主体,注重调动扶贫开发内生动力。
(三)“十二五”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扶贫开发由解决温饱向增加收入、巩固成果、提升水平转变和集中连片特困区域着力攻坚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机遇,又面临着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
1. 机遇。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使扶贫开发的战略目标更加明确,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
——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措施,为我省农村扶贫开发注入了新的更大动力。
——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战略举措,为大力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新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实施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将进一步提升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全省“十二五”区域发展战略和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形势,将为实施扶贫开发难点攻坚创造良好环境。
——多年扶贫开发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探索的有益经验及成功做法,既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今后5年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2. 挑战。
——贫困人口规模依然庞大。至2010年底,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为310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4.85%,居全国首位;少数民族地区、庆阳革命老区、南部高寒阴湿山区、中部干旱地区及河西特困移民区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问题依然突出。
——因灾返贫现象依然突出。我省贫困地区山大沟深,生态环境脆弱,干旱、洪涝、泥石流、冰雪、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导致返贫率居高不下;信息闭塞,交通不便,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
——农民收入水平依然很低。我省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综合发展能力不足,农民增收渠道狭窄。2010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5.9%,相当于全国扶贫工作重点县平均水平的79.4%,缩小发展差距任重道远。
——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依然滞后。贫困地区农村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落后,职业教育仍处于薄弱环节,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发病率高;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滞后,部分贫困村组不通车,人畜饮水困难,危旧房、土坯房(窑洞)比例高,村容村貌差。
二、“十二五”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攻坚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为主线,以转变发展方式、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突破口,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实现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明显好转、基本收入明显增加、基本生活明显改善、基本素质明显提升、基本权益有效保障,为到2020年实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战场,从3个层面同步推进扶贫攻坚:以“两州两市”(甘南州、临夏州、定西市、陇南市)和庆阳革命老区为重点,将其中自然条件最差、贫困程度最深的特别困难县作为连片开发的优先地带,实施集中攻坚,大力加快发展;对其他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实施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对非重点县的重点贫困乡村,按照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思路,以县、乡为主,实施工作目标规划管理,全面实现脱贫致富,率先向小康目标迈进。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开发扶贫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加大政策扶持和行业部门协调力度,积极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
——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在国家财政扶持的前提下,动员广大群众艰苦奋斗,依靠自身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发展优势产业,增加经济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难点破解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突出支持和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庆阳革命老区、中部干旱地区、南部高寒阴湿山区及河西特困移民区的扶贫攻坚。
——坚持创新机制与转变扶贫方式相结合,推进扶贫开发由分散扶持向集中扶持区域性主导产业转变,由整村推进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转变,由注重解决温饱向稳定脱贫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转变,由专项扶贫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转变。
——坚持扶贫开发与西部大开发相结合,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科技教育的投入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稳定发展、和谐发展。
(四)攻坚目标。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按国家1196元贫困标准,年均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返贫率控制在15%以内。
——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缩小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存环境、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稳定发展后劲显著增强。
(五)区域重点。
少数民族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支持藏区、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本着“开发资源、优势互补、区域联动、组团发展”的思路,指导和推进甘南以实施牧区繁育、农区育肥、农区种草、牧区补饲为主要内容的“农牧优势互补”和“一特四化”(即深入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大力推进专业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技能化培训)战略,大力发展高原绿色畜牧产业,支持高原牦牛、藏绵羊品种改良,提高牦牛、藏羊个体产值效益,扩大出栏周转,为市场提供更多产品,培育“一江三河”四大流域区(白龙江流域、黄河流域、洮河流域、大夏河流域)扶贫特色产业带;指导临夏州依托藏区大市场和面向兰州都市圈的区位优势,以北部干旱山区、南部高寒阴湿山区、中部河谷川塬区三大贫困片带为攻坚重点,积极推进区域性特色种植业、设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发展商贸流通业,与甘南藏区扶贫开发相统筹,支持发展畜产品加工流通业、清真食品工业、草原旅游和回藏风情旅游,联手打造“九色甘南香巴拉”和“临夏穆斯林风情”旅游品牌。同时,在两州继续实施游牧民定居、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灾区灾后恢复发展和乡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改善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高民族地区农牧民健康生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
庆阳革命老区:以能源开发为依托,“长环线”项目为载体,以工促农、工农共建,统筹能源基地乡、村的基础设施配套、增收产业水平提升和服务基地的各类劳务技能培训,发展肉、蛋、奶、菜、果和第三产业。支持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安全项目和贫困乡村的“告别土窑洞”工程。
中部干旱地区:围绕“引洮供水工程”,以乡村渠系配套为重点,实施农田灌溉、安全饮水、农户沼气、危房改造和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努力改善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的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以打造国家级示范基地为目标,进一步推进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林果业规模化发展和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实现效益最大化。
南部高寒阴湿山区:根据该区域不同气候特点,按照“小规模、大群体、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大力扶持中药材、油橄榄、核桃、花椒、茶叶、蔬菜和小杂粮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特色林果业、特色农产品产销交易中心和加工基地。同时,着力实施农村交通、人畜饮水、农田有效灌溉等基础设施项目。继续开展“5·12”汶川特大地震、“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统筹推进小陇山、关山等林缘区贫困乡村发展,促进山区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治穷致富。
河西特困移民区:重点实施过渡房改造、土地改良、清洁能源利用、种养业发展、高效节水、技术培训等项目,使移民安置地基础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耕地沙化、盐渍化问题得到较快治理,农田村社防护林网配套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服务功能基本具备,乡村组有活动阵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适龄儿童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等基本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集中扶持河西特困移民统筹发展,高度重视并统筹解决省内沿黄河“灌区”移民普遍贫穷的问题。
三、“十二五”扶贫开发的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和集中连片特困区域扶贫攻坚。
继续坚持把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抓手,创新方式和内容,以县域为重点,鼓励多方整合资源,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实行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坚持连片制定规划、实施项目,推进区域难点攻坚,提升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规模效益。加强对已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的后续管理,采取考核奖励、建立产业协会、扶贫互助社等方式,巩固扶贫成果。按照集中连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的原则,5年累计实施2500个整村推进项目,推进贫困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专栏2:“十二五”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目标任务
市州
合计
甘南
临夏
定西
陇南
庆阳
天水
白银
平凉
兰州
武威
年均完成
500
70
85
60
96
48
60
20
35
10
16
5年累计
2500
350
425
300
480
240
300
100
175
50
80
以集中连片特困区域为着力点,统筹破解特殊性、迫切性、关键性难题,整体规划,整合资源,综合施治,有重点、有目标的实施一批集特色资源开发和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为一体的综合扶贫工程,优先实施基本条件改善、主导产业培育、公共服务配套等关键项目,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省上以专项形式每年安排实施10个以上“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攻坚克难、连片开发”试点项目,以示范和指导规划重点县区域连片开发。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攻坚的原则,经过5年努力,优先解决自然条件严酷、发展基础脆弱、公共服务滞后、贫困程度深、自我发展能力低的25个特困县、176万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专栏3:“十二五”集中连片特困区域和深度贫困人口
以“两州两市”和庆阳革命老区为重点,确定甘南州舟曲县、临潭县、卓尼县,临夏州东乡县、积石山县、和政县、康乐县、临夏县、广河县,定西市通渭县、岷县、渭源县、漳县,陇南市宕昌县、礼县、文县、康县、西和县、武都区,庆阳市环县,平凉市庄浪县、静宁县,天水市张家川县、清水县,白银市会宁县等25县区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
特困区域涉及扶贫开发重点乡镇455个、重点村5232个,有农村人口754.42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36.1%;有贫困人口176.26万人,贫困发生率23.36%,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56.9%。
对集中连片特困区域制定扶贫攻坚专项规划,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奋斗目标、攻坚重点和保障措施,实行资金重点倾斜,项目优先实施。
(二)大力推进基础条件改善和生态环境建设。
从贫困群众最关切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建设入手,优先实施深度贫困农户的危旧房改造,着力推进抗震安居工程。抓住国家水利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着力推进贫困乡村“五小水利”(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工程建设。抓住“通达工程”、“通畅工程”实施的机遇,着力推进贫困地区乡村道路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着力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在生态脆弱、环境恶劣乡村继续支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移民,加快生产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转移升级。
始终坚持把贫困群众的粮食安全作为扶贫开发的基础,不断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实施中低产田改造,稳定基本口粮田。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全膜双垄沟播玉米、膜下滴灌、配方施肥等农业实用技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水平。
专栏4:全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目标
1.农田水利:全省贫困地区实施节水灌溉和集雨补灌面积150万亩,其中扶贫系统完成70万亩,相关部门完成80万亩;新修梯田600万亩,其中扶贫系统完成60万亩,相关部门完成540万亩。
2.乡村道路:全省贫困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农村公路建设里程达到2万公里,贫困村路面硬化率达到60%;新修、改造村组道路3万公里,其中扶贫系统完成1.3万公里,相关部门完成1.7万公里。
3.人畜饮水:全省贫困地区完成集雨水窖5万眼,其中扶贫系统完成4万眼,相关部门完成1万眼;新建人饮工程500处,其中扶贫系统完成200处,相关部门完成300处;解决350万人、15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贫困地区农牧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
4.人居环境改善:全省贫困乡村完成危旧房(窑)改造70万户,其中扶贫系统完成15万户,相关部门完成55万户;支持贫困乡村发展“一池三改”生态能源示范户40万户,其中扶贫系统完成15万户,相关部门完成25万户。
5.农村电力:以提高供电能力为重点,加快城乡电网和农电线路改造提升,彻底消除农村用电盲点,有效提高用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保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电需求,提升电力保障水平。
(三)大力扶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优质高效增收产业。
围绕全省农村“四个1000万亩”(1000万亩全膜双垄沟播玉米、100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种植、1000万亩农田高效节水、1000万亩优质林果)农业增产增效工程,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水平提高行动”。根据不同自然条件和传统优势,坚持扶贫项目资金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全面推进贫困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认真规划实施“四个一”增收工程,即贫困人口人均有1亩地膜田、户均1亩经济作物(经济林果、蔬菜大棚、中药材等)、户均1座暖棚养殖育肥设施,户均1名劳动力转移就业。
充分发挥贫困乡村资源优势,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支持区域性主导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和种养业大户向贫困地区延伸发展,着力构建特色支柱产业发展及支撑体系,提高产品品质和产业层次,扩大规模效益,促进群众增收。
专栏5:全省贫困地区“千村万户”增收产业及区域重点
1.草食畜产业:以甘南、临夏、平凉、庆阳、定西、白银、天水、张掖、武威等有条件的乡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奶牛、肉牛、肉(绒)羊、肉鸡、蛋鸡及生猪等养殖业,扶持贫困地区种植优质牧草50万亩,新增肉牛198万头,肉(绒)羊521万只,发展设施牛羊养殖育肥大县、生猪养殖大县、肉蛋鸡养殖大县。
2.马铃薯产业:以定西市等适宜区为重点,大力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全省贫困地区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达到850万亩,带动陇南、武威、张掖、天水、平凉、庆阳、白银、兰州等市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着重加强新品种选育、脱毒种薯扩繁、精深加工及终端产品开发和鲜薯外销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加工马铃薯变性淀粉、薯条薯片及高档休闲食品,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3.林果产业:以天水、平凉、庆阳、陇南、白银、武威等适宜区为重点,大力扶持发展特色林果产业,新植经济林251万亩,稳定达到600万亩,其中优质果品面积达到200万亩。突出发展苹果、梨、桃、杏、葡萄、人参果等优质水果和花椒、核桃、油橄榄、枸杞、红枣等特色干鲜果,重视鲜果分级、包装、贮藏等设施建设和技术引进,有效增加果农收入。4.中(藏)药材产业:以定西、陇南、甘南、天水等适宜区为重点,大力发展道地优质中药材和藏药材50万亩,稳定达到250万亩。建设规范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和特色中成药、藏药生产基地,建立健全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系列化研发的现代中药产业链,逐步实现我省中药材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4.蔬菜产业:以沿黄灌区、泾渭河流域、白龙江流域的县区周边公路和交通沿线为重点,发展优质瓜果蔬菜142万亩,稳定达到400万亩。以标准化、无公害为品牌,积极推广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重点发展高原夏菜、反季节特色蔬菜、脱水蔬菜及甜瓜、瓜子、黄花菜、食用百合等特色产品。
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贫困地区绿色食品认证、原产地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打造特色品牌,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基地,扶持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大、集约化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重视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等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市场建设,提高商品率。积极发展种养业大户和营销大户,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贫困农民走向市场,多渠道实现农产品增产增效。到“十二五”末,全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500万亩,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稳定在200户以上。
积极支持贫困乡村兴办“农家乐”、“牧家乐”、“林家乐”,开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培育贫困地区新的收入增长点。
(四)大力推进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
贯彻《甘肃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甘发〔2010〕17号)精神,把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贫困地区的一项战略任务,围绕扶贫攻坚和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认真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两后生”等培训工程。抓住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机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相关教育培训资源整合,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创业能力,稳定就业率达到95%以上。建立“两后生”培训档案,分年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对象,实现贫困户“两后生”一对一补助。
(五)大力实施生存条件极严酷乡村农牧民的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开发。
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部门协调、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对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就地脱贫无望的贫困农牧民积极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对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沙和荒漠化威胁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功能地位重要区域的农牧民实施生态移民;对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地区的农牧民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探索和支持劳务移民,促进就业地落户安家。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鼓励“走出去”务工创业,从根本上缓解当地人口和环境资源压力。逐步提高移民安置补助标准,5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0万人。
(六)大力推进科技智力扶贫和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把科技扶贫作为提升扶贫开发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开发、关键技术环节,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引进和推广,大力普及推广马铃薯良种繁育、低产果园改造、全膜双垄沟播、牛羊冻配改良、暖棚养畜、饲草青贮氨化、《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种植、梯田抗旱增产等实用技术,建立脱毒马铃薯繁育、肉牛繁育养殖、高原夏菜、绿色苹果、优质中(藏)药材、特色小杂粮等示范推广基地,强化贫困乡村产业发展的良种服务,坚持走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发展路子。
重视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培训,按照市场需要,优化专业设置,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有关部门,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学校,着力解决贫困学生上学不便的问题。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提高服务能力,着力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支持有关方面加强贫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村计生服务室建设,不断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和优生优育,提高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等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两州两市”和庆阳革命老区等重点区域实施电视、电话“村村通”工程,力争60%以上的重点村建起信息扶贫服务站,宽带普及率明显提高。
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监测,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时落实扶贫政策和农村低保政策,实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七)大力推进部门定点对口帮扶和社会扶贫济困工作。
加大社会帮扶工作力度,创新帮扶工作方式,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社会扶贫工作的实效。
1.深入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沟通与协调,深入开展资源开发项目协作、招商引资、社会捐助等各项东西扶贫协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驻军等定点对口帮扶单位的优势,开展不同特点的帮扶活动。积极宣传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事业,力争部门和单位对口帮扶覆盖所有扶贫重点县。
2.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的扶贫责任。根据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和任务,把社会扶贫纳入各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对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优先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完成所承担的支持配合扶贫工作的相关任务。各级扶贫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各部门帮扶目标责任制,强化年度考核和工作评价,确保社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专栏6:行业扶贫的责任义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将全省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指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财政部门:负责下达扶贫资金,制定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资金整合、集中使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抓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农村公路规划,确保贫困村道路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建设部门:负责做好贫困地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特困片带中小学布局规划,支持校舍维修和建设,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以社区学习中心为基础的农村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对特困大学生给予优先扶持。
卫生部门:负责贫困乡村医疗网点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科技部门:负责实用科技培训、新技术引进推广及各项科技扶贫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科技示范园建设。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贫困地区计生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优先落实贫困村、贫困户优抚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人社部门:负责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输转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劳务经济持续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就业等方面给予照顾。
农牧部门:负责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制定、退耕还草及牧区发展方面政策落实、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和农村能源建设。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系数。
林业部门:负责生态建设、农田防护林和经济林建设,优先落实贫困村林权制度改革和退耕还林(草)政策措施。
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和落实贫困乡村水利设施、人畜饮水工程及梯田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梯田与土地整理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建设。
环保部门:负责贫困乡村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民委:负责指导民族地区制定扶贫开发规划,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农牧民加快发展。
民政、扶贫、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负责“两项制度”衔接、贫困人口监测工作,完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扶贫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协调,加强工作督查和政策性问题研究,强化规划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发挥好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
3.不断开拓社会帮扶新领域。研究论证优势项目,搭建社会帮扶平台,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到贫困乡村开发资源、兴办龙头企业,带动当地贫困农民就业和发展增收产业。
4.努力探索扶贫新途径。坚持工作创新,拓宽工作视野,积极探索慈善扶贫、文化扶贫、智力扶贫、信息扶贫等新途径。组织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积极推行“组团式”、“结对子”帮扶,丰富扶贫内容,创新扶贫机制。
(八)大力开展项目调研论证和项目库建设。
紧紧围绕国家扶贫战略,认真开展扶贫项目的调研、论证、储备工作,集中实施一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扶贫效益显著的好项目。按照层层向集中连片特困区域倾斜的原则,每个扶贫工作重点县也可根据本县实际,规划确定贫困程度最深的集中连片区域,作为县域内整合资金、集中倾斜攻坚重点。省上将从全局出发,重点调研、论证沿洮河流域综合扶贫开发、沿白龙江流域生态扶贫、沿大夏河流域民族地区扶贫攻坚、西汉水流域扶贫攻坚、庆阳“长环线”扶贫攻坚、陇东南四市“关中—天水经济区”扶贫攻坚和重大地方病防治等项目。围绕集中连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重点,实施扶贫开发八大工程。“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类扶贫资金投入达到200亿元以上,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包括发展资金、“三西”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年均增长10%以上,信贷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逐年有更大增长。
专栏7:“十二五”扶贫开发八大工程
1.整村推进覆盖工程。继续坚持把整村推进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基本抓手,多措并举,综合治理,5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2500个,加快贫困乡村整体发展。
2.特困区域攻坚工程。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重点,以深度贫困人口为扶贫对象,连片开发,集中攻坚。每年以县为单位,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片区开发项目10个以上,有关专项项目持续争取和实施。
3.基础条件建设工程。以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村组道路、农村沼气、贫困户危旧房屋(窑洞)等民生项目为重点,加快改造和建设步伐,有效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和生态环境面貌。
4.增收产业发展工程。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壮大马铃薯、草食畜牧业、果品、中药材、高原夏菜及全膜双垄沟播玉米等区域特色产业。以产业化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水平,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群众增收步伐。
5.公共服务配套工程。整合贫困地区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和信息化资源,集中实施一批社会公益项目,在贫困乡村建立综合性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发展能力提升工程。以开发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培养新型农民。力争1户转移1名劳动力或1户培养1名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科技致富明白人。
7.易地搬迁扶贫工程。以生态环境、生存条件最差的乡村为重点,科学规划,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统筹推进移民区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建设,5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0万人。
8.优美农家示范工程。坚持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实施“三清五改”,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绿化美化村庄环境,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四、实施“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大扶贫格局。
扶贫开发工作关乎公平正义、和谐发展,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同时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州指导、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要求,总结经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任务、资金、权力“四到县”制度。依靠各级党政组织的宣传动员和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带动,大力营造各级各部门主动关心、社会各方面热情参与扶贫开发的“大扶贫”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
(二)健全制度,完善扶贫长效机制。
1.强化规划引导机制。坚持把扶贫开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规划的实施。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扶贫规划的落实,每年对市州、县区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并对重大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和阶段评估。市、县两级要高度重视项目计划的调研,认真编制年度计划。各级扶贫部门都应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凡未进入规划的项目,不予扶持。
2.创新资金分配机制。坚持和完善要素分配法,着重突出扶贫工作绩效因素和重大项目因素比重。同时,资金投向上优先向贫困村基本生存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倾斜,向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治理项目倾斜,向大幅提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产业化项目倾斜,向加快劳务转移就业项目倾斜。
3.落实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省、市、县按要求逐级落实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金融和税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扶贫开发事业。农业保险优先覆盖扶贫工作重点县。稳步发展扶贫互助社,吸纳民间资金,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扩大利用外资渠道,引导和争取非政府组织、海外华人华侨及各种社团组织,通过不同方式,参与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继续争取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援助性扶贫项目,加强与国际组织在扶贫开发领域中的交流与合作。
4.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特困村和深度贫困人口档案,确保最贫困的群体优先得到相关扶持。继续推行扶贫项目竞争制度,在同等条件下择优扶持前期工作扎实、论证充分、效益突出的项目,并采取以奖代补、项目奖励等多种激励办法。
5.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坚持扶贫规划和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市州、县市区部门及其成员单位,每年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将扶贫工作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完善年度考核机制,严格奖优罚劣。
(三)强化资源整合,加大扶贫投入。
以县市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资金整合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带头向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公共服务等项目倾斜资金。县市区加强规划引导,本着连片开发、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落实县域内各项整合措施。要落实中央对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坚持对藏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的专项扶持,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相关规定提高贫困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和特困家庭救助比例,建立医疗扶贫救助“一站式”服务,农村救助资金重点向特困家庭和大病患者倾斜。大力支持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特殊疾病及赈灾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继续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扶持发展。
(四)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制定出台《甘肃省扶贫开发条例》,将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修订完善《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管理水平。稳定并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改善工作条件,重视队伍素质建设,使其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项目公示公告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和定期审计检查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后续管理,通过发展农民协会、产业协会等组织,加强管理,促进发展。
(五)弘扬甘肃精神,推动扶贫攻坚。
大力弘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广泛动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推动扶贫难点攻坚。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配优“带头人”,带领广大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大力加强各级扶贫部门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加强扶贫开发宣传和调研工作,积极反映扶贫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及时报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成绩和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全省“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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